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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彬代县长主持召开会议 研究有关问题

(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

    9月27日晚上,黄文彬代县长在县党政办公大楼903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有关问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振兴,副县长黄廖火、陈小杰,县长助理黄荫雄参加了会议。

    一、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

    会议首先通报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情况。会议认为,县城污水处理厂是市、县的重点建设项目,是一项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造福紫金人民的德政工程。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县城污水处理厂列入了环保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环保责任考核将会被“一票否决”。因此,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
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千方百计完成建设任务。为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前建成调试,会议要求:

    1、完善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于9月28日前设立由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和投资商三方组成的银行共管账户,并由县环保局负责将与投资商共同设立的共管账户上的余额资金全部划转新开设的共管账户,实行专帐专管、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环保局于10月10日前建立健全建设资金拨付与使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程建设与管理、设备政府采购等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全部用在建设性项目上。 

    2、加大资金投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资双方(紫金县人民政府和广东鹏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紫府会纪〔2008〕3号有关要求,按时拨付工程建设款项,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当前设备购置费用700万元(县政府与投资商各承担350万元)由县财政局和投资商于9月28日前划入共管账户。县财政局要统筹兼顾,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县政府承担的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环保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补助资
金。

    3、确保依期竣工。县环保局和投资商要加紧督促工程承建方,按照“保质量、保安全、抢速度”的要求,迅速调整、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

    4、切实加强督办。县府办要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关事项的督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二、关于临江、古竹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

    会议通报了临江、古竹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临江、古竹污水处理厂计划于今年底动工建设,2009年底投入使用。自市政府确定以BOT形式建设并统一进行招投标以来,经过有关镇和部门的共同努力,现正着手进行征地拆迁等工作。会议强调,建设临江、古竹污水处理厂是提升我县临江、古竹两个工业重镇以及工业园区治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具体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为确保依时提交建设用地,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会议决定:

    1、由廖火同志牵头,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参与,按照“科学合理、减少支出”的原则,于10月15日前再次到实地确认临江、古竹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并划出用地红线图。 

    2、由小杰同志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尽快组织项目所在镇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在11月中旬完成。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3、由廖火同志负责,抓紧与上级部门以及中标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好有关问题。

    三、关于县城饮用水安全问题

    今年以来,县政协常委会分别对县城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结果认为,响水寨水库作为县城饮用水的唯一水源,近年来水质污染较为严重,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响水寨水库水源保护区受到乌石镇上书、下书两个行政村日常生活垃圾和个别大型禽畜养殖场粪便废水的污染,严重威胁到县城13万人的饮水安全。为认真落实县政协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尽快解决好县城饮用水安全问题,会议决定,由廖火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镇和部门认真研究,做出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依法依规抓好整改,确保县城饮用水源安全。

    四、关于升平(紫金)220千伏输变电站征地拆迁问题

    会议首先通报了升平(紫金)220千伏输变电站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情况。会议认为,升平(紫金)220千伏输变电站建设自9月下旬开始征地工作以来,相关镇和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在短时间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紧张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加快升平(紫金)220千伏输变电站征地拆迁步伐,会议要求:

    1、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10月15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2、县财政局要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足额拨付补偿资金。
    3、此项工作由小杰同志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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