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县物价局选择群众极为关注的“火炉子”价格问题,作为调研专题,深入到燃气经营企业、零售门店,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调研,探寻加强和改进燃气市场价格监管的路子。
一、燃气价格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冬以来,县城燃气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液化石油气每瓶(每瓶14.5公斤,含送气费2,下同)都在百元以上,去年底至今年初曾一度上涨为128元/瓶。目前,县城液化石油气销售价仍高达123元/瓶。据调查,紫金县城液化石油气价格与周边毗邻地区相比,每瓶要高5-10元,是全市乃至全省价格较高的地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燃气价格高位运行的原因
据调查,影响紫金县城燃气价格高位运行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一路飙升,去年12月份以来,华南码头气库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价格最高达7700元/吨,目前仍维持在7200元/吨左右的价位。二是县城燃气市场独家经营。县城具有资质经营燃气的企业仅有长岗液化石油气责任有限公司一家,而我县境内的蓝塘气库、义容气库由于受运输路程的制约(国家技监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钢瓶运输禁止超过50公里),不能进入县城燃气市场参与竞争,造成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三是零售设点过滥。县城燃气零售门店多达35家,导致经营成本费用增大,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抬高了燃气价格。
三、应对高气价的对策
(一)引入竞争机制。要通过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我县的优惠政策,吸引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商,到县城兴办燃气企业,参与燃气市场竞争,打破县城燃气市场垄断经营局面。据了解,目前已有一投资商在县城筹建“秋江燃气有限公司”,政府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要在立项、选址、征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尽快使该企业建成运营,参与燃气市场竞争。
(二)减少经营环节。针对当前县城燃气零售门店过多过滥,燃气经营仍存在批发、零售两个环节的问题,要严格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铁腕措施,坚决取缔不具有经营资质的零售门店。要采取由燃气企业设点配送,直接销售到户的运营模式,降低经营费用。
(三)严格控制流通环节作价差率。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县级政府实行指导价管理的商品,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县政府发布的《紫金县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紫府[2004]98号),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有必要进行重新修订,降低流通环节的作价差率,抑制燃气价格过快上涨。
(四)加强对燃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要组织人员开展对液化气库批发、以及零售网点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的作价差率、作价办法进行作价销售,防止经营者擅自提高作价差率、乱涨价,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气价行为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物价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