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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寄递的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如武器、匕首等等);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防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如超大、超重);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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