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综合险:机动车辆综合险是指本公司承保下列项目的保险责任:(1)被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失;(2)第三责任损失赔偿;(3)承运旅客(或货物)责任赔偿;(4)司机意外伤害补偿;(5)被保险车辆挡风玻璃破碎赔偿;(6)无过失责任赔偿;(7)不计免赔特约赔偿等。
车辆投保手续:车辆投保时要凭车辆行驶证,并按要求填写投保单,写明被保险人名称、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制造年份、发动机号码、用途、吨位(座位)、投保险别、联系人、地址、电话等。经本公司审核并验车后,签发正式保险单,交纳保险费后保险生效。
车辆出险后的处理: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避免损失扩大,并尽快向本公司报案登记,出示保险单,涉及车辆损坏需要修复的,须经本公司核实同意后才能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损失较大的要拍摄现场及各项损失照片。
索赔手续:事故结案后,索赔时须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处理机关事故调解结案书;(4)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5)损失清单;(6)各种费用单据;(7)各种损失照片;(8)涉及车辆或财产损失的,应提供本公司认可的估价单及修理发票;(9)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供药费单、医院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伤残鉴定书、死者的供养关系证明和各种费用单据等;(10)涉及承运货物损失的,要提供运单、货票、损失清单、货损鉴定书以及定损协议等;(11)涉及车辆失窃的,要提供车辆一切证件、锁匙、购车发票及公安部门备案证明;(12)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其它必要的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