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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按照计价格[1995]98号。
(二)申报材料:
1.《护士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3.身份证明;
4.健康检查证明。
(三)审批程序:护士(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向县卫生局申报执业注册,县卫生局对执业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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