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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粤行费河市价费58号。

    (二)审批程序:

    1.供水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派出监督员到现场,按《申请书》内容逐项审核和指导,并提出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3.组织从业人员体检、水质检验评价,并签具审查报告;

    4.审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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