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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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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书及申请办理函送达行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二)与环保局窗口人员(代监测站)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三)交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费每平方米0.5元。
(四)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费用由被委托单位收取。
(五)协助环保技术认员到项目建设地址做好环境现状调查。
(六)凭委托书按签订的时间到环保局窗口领取经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七)重大建设项目(即应由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凭环保局窗口的介绍信直接与县环保局领导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八)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请求可出具同意立项批准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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