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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工作程序

    (一)申领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排污申报登记表。

    (二)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及申请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内容应以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污染监测报告单数据为准。

    (三)凭排污申报登记表及申请报告到窗口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四)缴交工本费50元/本。

    (五)定期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进行年审。

    (六)办理工作时间:领新证从收到排污申报登记表并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或符合年审条件的,均在二十四小时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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