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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交材料和程序
(一)持土地抵押合同、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抵押登记表、《国有土地使用证》、金融部门的工商执照复印件、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的应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二)国土资源局有关股室审核材料、缴费,送局领导审批;
(三)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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