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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程序:
1.由林木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2.县局业务股室审核上报材料;
3.县局领导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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