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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事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办事程序:

    1.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先到镇农技站领取《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报填农技站初审,经审核同意的报县农业局审批;

    2.办证收费标准按县物价局核定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每证30元;

    3.我局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核发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有关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证明;

    4.有关仪器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5.生产、经营场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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