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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书(含章程)审批

    ()内容:外商投资企业批复。

    (二)理由: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    业指导目录》。

    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审批程序:

    1.由申请企业向外经贸局递交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3.发给企业批文

    4.立卷存档

    (五)审批流程说明:

    1.申请单位:提交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等材料。(详见外经贸局提供的清单)。

    2.外经贸局: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进行初审。

    符合规定、材料合格→发给批文,或转报由上级外经贸局发给批文。

    不符合规定→说明情况、退回材料。

    材料不合格→说明情况、退回材料,由企业修改后重报审批。

    3.完成审批,立卷存档。

    (六)后续办事程序说明:

    1.外商投资企业凭县外经贸局批文到市外经贸局领取批准证书。

    2.符合发放鼓励类项目确认书的由市外经贸局发给项目确认书。

    3.到市工商、外汇管理局、海关、银行、税务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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