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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设立应提交文件

    经营单位申请营业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经营单位开业登记注册书》;

    (二)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经营单位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经营单位的营业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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