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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购置的,由交管总站核发《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和《广东省道路营运车辆投放额度证》;

    (三)新购置车辆办理入户手续后,由交管总站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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