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县委决定: 黄海斌同志任县水务局局长; 彭日煌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耀明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少巨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邹志鹏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职务; 邓瑞君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 龚火生同志任县档案局(馆)局长(馆长); 黄海波同志任县档案局(馆)副局长(副馆长); 李少锋同志任县档案局(馆)副局长(副馆长); 钟炳春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许锦先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朱远泉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严雪青同志任县外事侨务局局长; 黄以远同志任县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马雪峰同志任县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温锡富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陈玉环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 廖旺新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傅作荣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 钟奕云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钟向光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妙祥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局局长; 黄博生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局副局长; 张远明同志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兼县引进办公室主任; 蓝志辉同志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正科级); 叶沂芳同志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志戈同志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张紫华同志任县引进办公室副主任; 贺良先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土雄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子雄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建春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绍平同志兼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杜远平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 罗卫良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钟君腾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赖梓辉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彭永全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副会长职务; 张奇通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国辉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惠君同志任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辉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庆巨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远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叶光明同志任县城建设规划事业局局长; 林洪先同志任县城建设规划事业局副局长; 黄清华同志任县城建设规划事业局副局长; 陈乙新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泽雄同志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明生同志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钟毓璋同志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显林同志任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局长; 王尔良同志任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中小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钟钦宏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局长; 张勇新同志聘任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振民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副局长; 欧阳添发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欧阳少健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邓新如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唐苏标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黄东灵同志任县中小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欧阳焕祥同志任县中小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龚伟明同志任县中小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严靖文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潘建雄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赖焕中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海雄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中共古竹镇委委员职务; 王锡权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黄渥根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钟作新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黄维卿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祖平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钟剑锋同志聘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钟运辉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钟国平同志任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中共附城镇委委员职务; 刘百胜同志任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县广播电视大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成人专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叶建祥同志聘任县新华书店经理; 朱坪增同志任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邓建强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临江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陈建锋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临江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凯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百添同志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新文同志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英营同志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钟娘福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三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钟赞祥同志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中共紫金县委组织部 二○○七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