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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紫金县农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制订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和拟订种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制订农业产业化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三)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调查研究全县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的发展。

    (五)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主管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研究和制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措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七)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审核、登记和发证工作。

    (八)研究和制订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组织整合农田、耕地垦复、改造中低产田和山区种植业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分配和实施监督工作。

    (九)综合分析和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和信息。

    (十)综合协调县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主管工作范围的外事外经工作和国内外科技交流与经济合作。

    (十二)负责主管工作范围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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