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组织协调各项典型和抽样调查。
(四)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紫金统计年鉴》、《紫金县宏观经济监测月报》等刊物,撰写统计分析以及向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稿件,统一管理全县的统计数据网络,为当地党政和社会提供统计服务。
(五)审查本县有关涉及全县范围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本地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办理全县统计单位设立、变更、撤销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各镇政府统计机构和本地区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镇、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人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开展。
(七)实施统计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统计工作新路子;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以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