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水毁公路桥梁修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五日
紫金县水毁公路桥梁修复工作方案
受今年台风“凤凰”影响, 7月29日晚至30日上午,我县普降暴雨,局部地区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全县公路、桥梁严重毁坏,交通受阻。据统计,共造成省道交通中断3条3次,毁坏桥梁4座、涵洞5座,毁坏路基、路面570米,损失1000多万元;县道交通中断1条1次,村道交通中断34条次,县乡公路桥梁全毁19座、局部毁坏14座,毁坏涵洞26道、路基路面7公里,下塌方15万立方米,毁坏水沟、示警桩、挡土墙等公路桥梁设施一大批,损失1200多万元。为切实做好我县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水毁公路、桥梁修复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快水毁公路桥梁修复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县政府决定成立水毁公路桥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由钟伟明副县长任组长,赖治桐(县府办)、钟冠雄(县交通局)、钟越铭(县公路局)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公路局有关人员为成员。县交通局、县公路局要相应成立道路、桥梁水毁修复工作机构,并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技术组和机械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技术组主要负责修复设计、测量、预算和技术监督;机械组主要负责机械调动、抢修,确保在计划期内完成抢通工作。按照交通公路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公路建设养护职责,省道水毁修复由县公路局负责,县道水毁修复由县地方公路站负责,通行政村道水毁修复由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地方公路站共同组织完成。各镇主要负责组织抢修和自筹资金的筹措;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修复工作的全面监督、桥梁重建计划上报;县地方公路站负责水毁抢修计划的制订,及时向上级公路养护部门上报灾情,争取水毁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并派出人员对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给予技术指导。交通、公路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水毁修复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落实资金,明确期限。按照交通公路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公路桥梁建设养护职责,省道修复资金由县公路局向上级公路部门争取解决;县道修复资金由县交通局、县地方公路站争取上级交通部门解决;通行政村公路修复资金由各镇村自筹解决。交通局、县地方公路站必须全面上报灾情,积极主动争取补助资金。同时,交通、公路部门必须明确水毁修复期限,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确保省道、县道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交通中断的村道要在8月8日前恢复通车或抢通便道;各水毁道路路基详细修复方案要在8月底前完成;各水毁桥梁重建的测量设计要在3个月内完成,中、小桥争取在1年内完成重建,大桥在2年内完成重建。
三、严肃纪律,确保安全。交通、公路、财政部门必须加强水毁修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保证全部资金用在水毁修复工程上。县交通局、公路局、地方公路站和各镇政府要加强修复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足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