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九日
紫金县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04年以来,我县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改造薄弱学校工作,大力推进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对雷击易发地区的学校高层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安装了部分防雷设施。为深入推进我县防雷设施建设,全面消除广大中小学校的雷击隐患,保护全县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04〕1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河源市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县领导关于我县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问题的批示精神,最大限度地降低雷击风险,消除雷击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教学设施等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的原则,先解决容易发生雷灾的学校和全县各中心镇学校,边远山区的乡镇学校的防直击雷设施的建设和防雷电波侵入装置的安装则安排在同一批进行,尽量降低运输成本和施工成本。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3年时间(2008年—2010年)基本解决全县中小学校高度2层以上建筑物雷击隐患问题,即对全县没有安装防直击雷设施的126栋教学楼、46栋宿舍楼、5栋办公楼、59栋综合楼和2栋食堂,合计238栋建筑物安装防雷设施;对全县未安装防雷电波入侵装置的所有中小学校的电源线路、信号线路、金属管道等安装一级防雷电波侵入装置。
(二)具体任务
1、2008年:完成临江、古竹、义容、凤安等4个乡镇45间中小学校共73栋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 2、2009年:完成好义、上义、蓝塘、九和、瓦溪、黄塘、柏埔、附城等8个乡镇49间中小学校共82栋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 3、2010年:完成南岭、苏区、龙窝、水墩、中坝、敬梓、乌石、紫城等8个乡镇53间中小学校共83栋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
(三)具体要求
1、防直击雷设施的安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防雷设施规范》(GB50057—94)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口密集场所按二类防雷设计,其它按三类防雷设计。 2、防雷电波侵入装置的安装。重点中小学校在总电源处安装1台雷电通流量为40KA总电源避雷器,电教室安装1台20KA电源避雷器,其它一般学校在总电源处安装1台40KA的电源避雷器。有条件的应安装电话、电视或计算机网络的相应避雷器,并采取屏蔽、接地、分流、均压等技术措施。
四、资金安排
新建学校建筑物防雷设施应列入工程项目预算,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须完善防雷设施的,由气象、教育部门做出工程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在财政有关资金中安排解决。所需建设资金由教育部门申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有资质的工程承建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防雷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成立由分管防雷减灾工作的陈小杰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安监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全县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安排工作,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防雷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做好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工作。县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防雷设施建设的协调监督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监督防雷建设资金使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县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气象、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招投标工作,落实好防雷工程建设招投标政策,组织工程招投标;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防雷图纸审核不合格的,不发给施工许可证,防雷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