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府办《关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赴澳门的通知》(河府办[2008]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赴澳门的通知 河府办[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备单位:
最近,我市出现了极个别人员持因公赴香港签注绕道澳门的情况,省港澳办发函要求我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进行严肃查处。为加强因公赴港澳审核审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严肃纪律,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港澳办关于从严控制国家工作人员因公赴澳门的通知》(粤府办[2007]1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严审核因公赴澳门签注。国家工作人员一律暂停办理因公赴澳门签注。如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申办赴澳门签注的,一律从严审核,并由市外事侨务局上报省港澳办审批。本通知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从严控制因公赴澳门整注。对因特殊工作需要办理赴澳门签注的,要严格控制在澳门停留时间。国家工作人员出国或赴香港未经事先批准的,往返途中不得擅自绕道澳门。
三、加强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因公赴港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严禁因公赴澳门人员涉足赌博场所,严禁从事与自身公务活动不相符的活动。
四、加强通行证件管理。各级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出境管理工作,要加强通行证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通行证件专人负责和使用登记保管制度。
五,严查违纪行为。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单位人员通行证照使用情况,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绕道澳门的,要严肃处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棱查,对赴澳门进行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