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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运输秩序整顿的通知

( 文件类别: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紫府办[2008]34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运输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粤府〔1997〕32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及《广东省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行动。为确保集中整顿行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整顿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紫金县整顿交通运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谢敬生常委担任,副组长由钟冠雄(交通局)、赖治桐(县府办)等担任,成员由郑瑜成、黄金泉、范云光(公安局)、叶春华(交通局)、潘百粼(公安交警大队)、陈茂东、邓思源(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黄金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及套牌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二)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从事营运和非客运车辆、农用车从事营运载客的行为。
    (三)查处拖欠、逃漏养路费的各种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
    (四)查处运输车辆超限运输行为。

    三、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抽调交通局运政执法人员5人,养征人员18 人,县公安交警大队4人,共27人,组成2个联合行动组,开展联合集中整顿行动,并按各自职责权限,对违法、违章上路行驶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整顿行动时间从2008年5月15日至2008年9月30日止。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非法营运和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及套牌车辆既严重干扰正常的运输秩序,又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拖欠手扶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造成国家规费流失,直接影响公路的养护资金投入;超重超限车辆,直接危及生命的安全和公路使用期限。因此,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欠缴养路费的运行及超限运输行为的危害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集中整顿交通运输秩序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把整顿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在这次整治活动中要给予通力合作,积极配合;要提倡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良好风尚。对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及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车主,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从严处理;对殴打执法人员或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法行政,从严处理。执法部门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严格查处车辆各种违规行为,对查扣的违规车辆没有按程序规定处理的,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放行。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 发布时间:2008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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