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七日
紫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低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县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事故发生所在镇人民政府为主,县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紫金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保障工作。
三、紫金县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紫金县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目前,紫金县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有3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其中加油站33家,分布在全县各镇;液化石油气库5家,分别分布在附城、龙窝、蓝塘、义容、临江等镇;紫城镇经营氧气、乙炔的门店1家。33家加油站取得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统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液化石油气库取得了由建设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1家经营氧气、乙炔的门店取得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就目前紫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而言,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2、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有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县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县委办、县府办、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局、经贸局、监察局、民政局、电信局、建设局、公安消防大队及有关镇政府为成员单位。
2、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各镇应急演练。
3、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县府办: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县安监局:负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镇、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制订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制订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县交通局:负责制订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县质监局:负责制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制订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县发改局:负责制订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县民政局:负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
县电信局: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县建设局:负责对被破坏重大设施及大型建筑实施抢险救援。
县经贸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七、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安监、公安、环保、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同时赶赴事故现场,并报告县政府。
2、事故发生的所在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县安监、环保、公安、公安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镇、县有关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当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该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单位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及县质监局组成,人员由公安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2、伤员抢救组:由县卫生局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的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由县发改、经贸、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县发改局负责。
7、环境监测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资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县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由县安监局和县质监局组成,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安监局负责。
9、新闻组: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由县委办负责。
九、附则
1、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监局,并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与《紫金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