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紫金县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紫金县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日
紫金县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科学理财,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和单位是指与县财政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纳入县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主要是对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和有必要追踪问效的专项支出,每年抽取若干个项目进行考评。同时,依据省、市确定的评价指标和相关的指导性文件,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对要求进行重点评价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条 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和使用效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财政财务管理和部门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部门(单位)项目发展规划与绩效考核目标; (三)预算安排、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包括预算批复、项目或财政资金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及批复等文件; (四)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财务信息、统计报表等; (五)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六)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通过建立和推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了解、分析项目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使用是否有效,从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 绩效评价可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支出实施整体绩效评价,也可对部门和单位特定项目支出单独实施项目绩效评价。
第九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以及完成情况;(二)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三)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办法等;(四)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第十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遵循统一的评价方法,主要有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法、公众评价法等。
(一)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预定目标与实际效果、历史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进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三)成本效益法。指对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进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四)公众评价法。指对无法直接利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对各项绩效评价内容完成情况打分,并根据分值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
(五)财政部门制定的其它方法。
第三章 绩效评价的指标与标准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即选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 (二)经济性原则。即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定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数据的获得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实行评价。 (三)可比性原则。即对相同或类似的评价对象设置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便于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与运用。 (四)重要性原则。即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指标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基本指标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等,适用于所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由县财政局统一制定;具体指标是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指标,由县财政局会同部门和单位共同确定。
第十三条 基本支出预算的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评价期,实施年度评价。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评价以项目建设期为评价期,项目完工后实施全面评价;项目建设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建设中期为评价期,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四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十四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选择重大项目直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积极配合、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内容或有违纪行为的,委托方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警告、终止委托关系、取消考评资格等方式处罚。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中介机构可以通过实地勘察核对、调查取证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核实,资金使用单位或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所需工作经费及委托具有评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评价的费用,由财政纳入支出预算统一安排。
第五章 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
第二十条 绩效目标的申报要求。立项申请的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必须同时明确所申请资金预期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充分体现项目(专项)资金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绩效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单位将按要求填写好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合理的测算,是否客观科学,是否符合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相关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后,批复给资金使用单位,同时将分类汇总后的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目标及相关申报材料送县财政局拨款股室和绩效评价股归档备案。
第六章绩 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第二十三条 绩效评价的准备阶段: (一)确定评价对象。绩效评价对象由县财政局根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的要求确定。对于确定的评价对象,被评对象主管部门和单位向财政部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提出评价对象的预期绩效目标,由县财政局审核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对绩效目标作出调整的,应及时报财政部门审定。 (二)成立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后,由县财政局、被评对象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等组成绩效评价组织机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主体对绩效评价对象开展具体评价工作。 (三)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绩效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目的、任务、依据、评价机构、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事项。 (四)制订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项目负责人、评价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拟用评价方法、选用评价标准、必需的评价资料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的实施阶段: (一)收集基础资料。绩效评价实施机构根据需要,采取现场勘查、询问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包括绩效评价对象的基本概况、财务信息、统计报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我评价报告(附件3)等。 (二)整理、核实基础数据。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实地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整理基础资料。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应对有关数据和资料保密。 (三)组织专家评议。专家根据基础数据,对绩效情况进行独立评价并签名确认。
第二十五条 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阶段: (一)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实施过程结束后,绩效评价实施机构按照要求撰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做到逻辑清晰,分析透彻,内容完整,用语准确。 (二)提交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经绩效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论告知被评价对象单位。
第二十六条 工作总结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应进行工作总结,将工作背景、基本情况、初步结论、审核认定结果、评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绩效评价组织机构备案。绩效评价组织机构应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档案。
第七章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七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确定以后年度项目和安排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并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由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责责成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提请县政府批准停拨项目经费、终止项目和收回资金。
第三十条 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截留、挪用、挤占等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4〕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改正和加强项目后续实施过程的管理,并参考评价结果对新增项目立项进行决策。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1、紫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紫金县财政性资金拨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