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整治县城工农街周边门店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确保街道的消防通道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工农街周边门店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工农街周边门店
三、整治内容 1、整治范围内所有门店业主必须在5月30日前自行拆除乱搭建的挡雨篷(铁皮瓦); 2、整治范围内所有门店必须入室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3、临时摊档由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在市场内安排摊位摆卖,不得占道经营。
四、整治要求
由县安委办组织协调公安、公安消防、工商、城管、集贸市场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跟踪、督查、督办,确保门店业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整治取得实效。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县政府将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特此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