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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金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别:县委办文件 文件编号:紫委办[2008]46号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

紫金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委办[2008]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意义

     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是加强我县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惠及广大农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民心工程;是推动全民阅读,营造农村读书氛围的书香工程;是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引导农民奔康致富的富民工程。工程的实施对推进我县的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紫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建设富有岭南特色的农家书屋为载体,引导农民读书用书,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每个行政村(社区)都要建成1个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室,下同),即全县要建成农家书屋298个,其中2008年28个、2009年27个、2010年30个、2011年至2015年213个(各镇建设目标任务详见附件)。通过8年的建设,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县城镇、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大网络”,即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出版物发行网络和全民阅读网络,用健康有益的出版物占领农村出版物市场,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四、工作思路

    (一)政府主导。农家书屋工程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财政资助的同时,整合多方资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镇要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内农家书屋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检查、回访、考核、验收。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农家书屋5000元资金补助,经市验收合格的农家书屋,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多方参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是面向农村基层、服务广大农民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捐助,扩大资金来源。

    1、冠名捐建。对农家书屋援建资金达2万元以上的,可在农家书屋标牌落款上注明捐建单位(个人)。捐建形式可直接以资金捐建,也可根据配供目录按要求定点配供出版物。

    2、结对帮扶。挂钩帮扶村的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及各镇要帮助所挂扶的村建好农家书屋,负责该书屋5年内出版物的添置,每年更新标准为2000元。

    3、捐款援建。对捐助金额3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简报、媒体予以公布并颁发捐赠书。

    4、捐赠出版物。有关单位可根据农村需求,对拟建农家书屋按配供目录捐赠出版物,数量不限,可定点捐赠,也可纳入统一配供之中。捐赠出版物按标价累计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不含20000元)的,通过简报、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对新闻出版行业中的单位参与援建农家书屋将作为各类评优条件之一,并在各类申报审核中,予以政策倾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动员各种所有制发行、印刷企业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三)自主管理。农家书屋按照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行。有条件的村应配备书屋专职管理员,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应配备书屋兼职管理人员。要建立《书屋借阅与赔偿制度》、《书屋管理制度》、《书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读书文明公约》等制度,有效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

    (四)因地制宜。要坚持“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原则,整合农村文化资源,主要利用村委会办公楼、村文化室或现有学校图书室、党员活动室、老年人活动室、多媒体教育室等文化设施设立农家书屋,避免重复建设。

    (五)创立品牌。统一采用由专业人士设计的具有岭南特色和乡村特色的书屋牌匾、图书印章、借书证等形象标识。

    五、农家书屋建设规范

    (一)农家书屋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牌,管理员统一接受培训。

    (二)农家书屋可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具有阅览桌椅和书柜。环境整洁,适宜阅读和办理借阅,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增设电脑、电视机、DVD机等设备。

    (三)每个农家书屋原则上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种(张)。

    (四)农家书屋配供图书包括:农业实用技术类、文化教育类、生活科技类、政法类等适合农民需求的图书。

    (五)农家书屋出版物须编目登记,分类陈列。书屋平均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天。

    (六)农家书屋应明确借阅时间、借阅要求,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惜阅制度,并张贴上墙。

    (七)农家书屋要有借阅登记本、需求登记本及征求意见本,并详细登记记录,及时反馈信息并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农家书屋要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经专门培训后上岗。要选择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管理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思想觉悟的人员担任管理者。通过培训、定期检查和评比,不断提高书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管理能力,保证农家书屋功能的充分发挥。

    六、农家书屋经营管理模式

    (一)从实际出发,选择多种管理模式。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民较为富裕的,可选择由村委会聘任人员担任书屋管理员的行政主导型模式;农业产业化结构基础较好的,可选择由蔬菜、花卉等各行业协会组成的协会主导模式,也可选择县图书馆、镇文化站具体协调带动书屋管理模式;村级共青团、妇联组织扶持管理的社团扶持管理模式;农民自我管理的农民自主管理模式;乡村志愿者无偿管理的志愿
者管理模式。

    (二)探索读、用、借、卖相结合发展模式。把农家书屋作为“三农”出版信息反馈点,出版农民群众读得懂、用得上的出版物;打造农家书店品牌,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农家书屋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使农家书屋成为农家书店,使农民在书屋既能借得到也能买得到农村实用的出版物。

    (三)开展阅读活动。要通过建设农家书屋工程,培养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阅读的兴趣,使农家书屋成为传播和谐文化、学习科技知识、培养优秀创业人才的基地。应通过组织“读书月、读书节”等形式和建立教育培训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阅读活动,形成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氛围,创建学习型社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家书屋工程是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同等重要的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各地要把农家书屋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宣传、文广新、发改、科技、民政、财政、农业、计生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县成立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刘秋满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曾子芳、县文广新局局长林建峰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党委副书记林宇青、县发改局副局长范煜青、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黄紫英、县民政局副局长练惠强、县财政局副局长戴小洪、县农业局副局长甘火荣、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李美莲、县科协副主席曾迅通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由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黄紫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我县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实施方案、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资金,组织出版物的采购、配送,对农家书屋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落实责任。要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规范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类公共设施,不得搞重复建设,不增加农民负担,实现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工程资金要全部应用于书屋所需出版物和相应设备的配置。对已建立的书屋,要做好出版物的更新和充实工作。要加大打击非法出版物的工作力度,为农家书屋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工程实施情况和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家书屋工程的舆论氛围。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紫金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 发布时间:2008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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