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
紫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为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和“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系列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河源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这一禁毒宣传主题,以实施《禁毒法》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禁毒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多年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等。通过禁毒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禁毒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营造全民自觉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禁毒法》的顺利实施,使这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成立实施《禁毒法》和“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小杰,副组长:钟建政(县府办)、严木星(宣传部)、刘伟雄(政法委)、彭振标(公安局),成员:黄文影(人武部)、叶力民(法院)、马锦波(检察院)、朱伟平(发改局)、邹伟光(财政局)、吴辉生(经贸局)、陈国林(教育局)、练惠强(民政局)、宋新华(司法局)、黄金泉(交通局)、叶沂芳(外经贸局)、黄紫英(文广新局)、张定良(卫生局)、刘燕辉(工商局)、刘日强(食品药品监管局)、赖远生(法制局)、马雪峰(外事侨务局)、钟金明(劳动保障局)、王木星(邮政局)、叶安平(安监局)、贺仕来(人民银行)、谢喜凤(总工会)、张镜辉(团县委)、叶宇娟(妇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具体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刘伟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活动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的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止,主要活动如下:
(一)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时间:6月26日、27日。 主办:县禁毒办。 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 目标要求:通过党政领导发表禁毒电视讲话,表明党和政府禁毒决心,号召全党全民动员起来积极开展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
(二)开展以《禁毒法》为重点的禁毒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地点:由主办单位确定。 主办:县司法局。 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食品 药品监管局、县妇联、团县委。 目标要求:1、要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相关资料,热心解答广大人民群众的问题,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热情。2、出动宣传车,在紫城、附城、乌石三镇开展《禁毒法》的巡回宣传活动。3、县城三镇的活动由县司法局和紫城、附城、乌石镇联合举办,其他各镇的禁毒知识咨询活动,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一次以学习《禁毒法》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学习教育活动。 时间:由主办单位自定。 主办:县教育局。 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目标要求:1、全县各学校组织上一堂禁毒宣传教育课。2、各中学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开一次以学习《禁毒法》为主题的班会。3、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师生到源城区东埔中学禁毒教育展厅参观学习。4、要组织中学生开展一次禁毒知识竞赛。
(四)举办禁毒文艺演出,播放禁毒影片。 时间、地点:由主办单位确定。 主办:县禁毒办。 协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 目标要求:围绕今年禁毒宣传主题,尽可能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组织内容丰富的禁毒文艺节目演出,播放禁毒电影片。各镇要精心挑选一批禁毒影片在学校、公共场所组织放映,力求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从中接受禁毒教育。
(五)对歌舞娱乐场所开展一次落实禁毒措施的专项检查。 时间:由主办单位确定。 主办:县禁毒办。 协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 目标要求:对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一次清查行动,发放一批实施《禁毒法》的图片资料,大力宣传《禁毒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歌舞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
(六)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活动。 时间:由主办单位确定。 主办:县委宣传部。 协办: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工作分工:1、县广播电视台对《禁毒法》的全文要反复播放;并安排记者积极深入一线采访,开设禁毒宣传专栏(版),报道禁毒工作,播放禁毒宣传公益广告。2、以短信的形式免费给用户发送禁毒宣传广告,每一用户不少于二条(次)。3、有条件的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各镇、村(居)至少要出一期《禁毒法》宣传板报或墙报。4、从现在起,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统一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吸毒人员50人以上的镇须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其各村(居)须张贴禁毒宣传标语。
(七)发放《禁毒法》手册及相关资料。 主办:县禁毒办。 目标要求:县禁毒办将《禁毒法》等一批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各镇各单位,各村(居)、各中小学。
(八)举办《禁毒法》学习培训班。 时间:由县禁毒办确定。 地点: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主办:县禁毒办。 协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目标要求:1、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全县禁毒机构工作人员、禁毒执法人员集中进行《禁毒法》专题培训。2、对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进行一次以《禁毒法》为主要内容的禁毒知识培训。 工作分工:1、县禁毒办负责组织协调。2、县司法局组织《禁毒法》培训材料,并负责授课。3、县公安局负责会场会务。4、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负责通知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参加培训。5、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按各自的职责要求准备禁毒培训材料,在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的培训班上对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进行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禁毒法》的重要意义,明确禁毒宣传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次活动的工作方案,把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措施、经费到位,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成员单位的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努力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对“6·26”禁毒日的一系列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较多,历时较长,各镇各单位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在宣传角度上要注意把握两方面重点:一是在内容上,要以《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禁毒法》的主要内容、党和政府禁毒工作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等为重点。二是在对象上,要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重点是青少年学生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县禁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各镇各单位要将本镇本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7月3日前报县禁毒办(联系电话:7822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