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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别:县委办文件 文件编号:紫办发[2008]1号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2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粤办发[2007]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我省大多数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第二届居民委员会将于2008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

    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和谐,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共同体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

    l、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小村一般3名,大村一般5名,特大村(常佳人口5000人以上)一般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村党组织一般设委员3至5名,特大村不超过7名;村委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特大村不超过7名。

    2、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设委员3名;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委员3至5名;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委员5至7名。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1000户以下的,设成员5名;1000户以上2000户以下的,设成员7名;2000户以上的,设成员9名。

    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要有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

    (二)任职条件。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或社区居民服务。(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5)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三)进一步提高交叉任职比例。

    提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提倡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或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或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或社区居民代表。

    三、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要求

    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1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2007年底任期届满的部分村、社区“两委”可廷至2008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上届因故推迟换届选举或全员补选的村、社区“两委”,至2008年6月30日前任期满一年半的,在2008年上半年一并进行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1.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群众推荐。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斯一届村党组织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一般应包括: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正副组长,近两届村“两委”成员,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代表等。

    3.确定候选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从两次推荐得票情况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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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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