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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镇领导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制度的通知

( 文件类别:县委办文件 文件编号:紫委办[2007]84号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县、镇领导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县、镇领导每人挂钩联系2户转业复退军人(联系户不能重复,以扩大覆盖面)。县、镇领导分别在所挂钩联系的镇、村(社区)就近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挂钩联系的主要对象为:下岗、失业的转业干部、复退军入,家庭困难的在乡退伍军人和参战人员。

    二、工作任务

    一是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优待抚恤安置政策规定,引导挂钩联系户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以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二是了解挂钩联系户的思想、工作、生产、住房、医疗、子女上学和有关诉求等情况,了解国家、省、市、县的抚恤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挂钩联系户对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发掘和宣传转业复退军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典型。四是按国家、省、市、县的现行政策为挂钩联系户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是帮助他们解决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对挂钩联系对象的合理诉求,尽可能予以解决;对要求过高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节目慰问、邀请座谈等方式,与挂钩联系户保持密切的联系,每年见面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情况,切实为挂钩联系户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做好挂钩联系户的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挂钩联系户不出现越级上访的情况。

    各镇要相应建立镇领导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制度,并于10月25日前将挂钩联系安排报县双拥办。

    附件:紫金县县领导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安排表

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

(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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