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开展县域内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教育资源统筹整合和均衡合理配置。进一步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建设好乡镇中心小学、片完小和初级中学。
17、大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基本标准》,从2008年开始,分步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重点放在中学、中心小学、片完小,2008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35所办学规模、校舍建设、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相对完善的中小学进行规范化建设,力争70%,中小学校完成规范化建设,缩小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8、稳妥推进教育“新装备”工程的建设步伐。积极筹集资金,按I类配备标准,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学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工作。加快全县农村小学“校校通”VCM校园网的延伸组网工作。要求全县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建立学校教育信息网站,充分发挥紫金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的作用,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11年,争取全县完小以上的学校都能装上电脑室等现代教育装备,利用先进信息网络平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19、要重视常规实验教学,因地制宜地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向学生开放,提高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的使用效益。鼓励各中学、中心小学建立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等,辐射周边学校。继续抓好现代教育装备运用的研究工作,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师生参加全国青少年计算机联赛、电教优秀论文、CAI课件和中学生电脑制作和网页设计评选活动,以推动我县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
20、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学校,规范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民办中小学管理,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招生和办学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六、抓好“扩容促优”工程,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1、加强高中阶段各学校管理工作。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努力改善面上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树立重点高中与面上完中“两条腿走路”观念,理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平衡与协调发展关系,挖掘现有的县二中、尔崧中学、古竹中学、蓝塘中学、柏埔中学、琴江中学、中山中学等面上完中学校的内部潜能,不断做大做强。同时,引导薄弱高中走内涵式发展,把师资素质、管理水平、办学特色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适合本校实际的改革之路和发展模式,从现有的困境中摆脱出来。
22、要加大对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尽快完善面上完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高中教育普及率。按规划设计要求抓紧抓好县四中的建设和完善,做好县五中和临江高中的用地规划,本届政府做好立项和用地等前期工作。
23、抢抓机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举办“职教扶贫班”,不断拓宽生源渠道。将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与各中学校长考核挂钩,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改革办学模式,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形式,推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与机制,以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强做大县职业技术学校,力争2008年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突破3000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办学路子,推行“8316”工学结合模式。进一步强化专职教师的学历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到2010年,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4、通过督导评估促进优质高中的发展。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对照《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有计划地开展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以促进高(完)中的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今年要力争紫金中学高质量通过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终期督导验收,蓝塘中学、柏埔中学、琴江中学、中山中学要积极开展申报市一级学校的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高中教育的整体竞争力。
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5、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县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省编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省机编办(2003)124号)的规定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格实行“以生定师”的管理规定,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教师编制,优化校间师资配置,确保教师编制与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
26、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先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注意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今后凡是调入高中、县三中任教的教师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高(初)中三年以上任教资历,其他初中、中心小学教师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已经调入的在岗教师必须在三年内通过继续教育达到学历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要调离。加大名优教师的引进力度,立足于本县,打破学历、专业界限选聘教师,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建立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辞退不能履行职责的教师。
27、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教师资格条件,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精简、压缩中小学非教学人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28、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取消行政级别,对校长实行目标管理、末位淘汰。建立中小学后备干部人才库,要求被列入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的所在学校,要给他们压担子、教方法、多引导、多鼓励,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经受锻炼和考验。创造条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形成公开、公平的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加大对学校管理层的培训力度,举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开办中小学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工作培训班,更新他们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提高管理能力。
29、继续加大对教师的学历和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县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教师培训经费,从2007—2009年用3年时间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学科教师培训,并将新课程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完成新课程改革教师的培训计划,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抓好新教师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新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培训,使其尽快成熟并肩负起中小学的教学的重任。对不称职的教师经待岗培训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淘汰。
30、抓好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实施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名校长、名教师和名专家。各学校要充分挖潜,注重在职教师素质的提高,通过增加优秀教师覆盖面的有效形式来改善教师的分配结构、素质结构,不断培养和造就不同层次的名师。继续强化对教师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敬业强的师资队伍。
31、在生活上关心教师的疾苦,努力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让他们安教乐教,立足山区教育工作,从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奖励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落实中级职称教师的聘用问题,从今年起凡是乡镇任教的教师实行即评即聘;县城学校任教的教师原则上实行先评先聘;适当提高班主任的津贴补助。
32、加强城镇和农村教师的交流。实行城镇中小学(指县城、镇所在地中小学,下同)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县城教师申报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凡没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申报前均应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一年并通过考核。城镇中小学每年均要选派若干名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派出学校应选定表现好、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服务学校在学期初把服务教师的任课安排情况,在学期末把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绩效情况,向派出学校反馈并报教育局。
33、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教学,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八、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34、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落实发展教育的“三个优先”,即是拨付资金优先、本级财政收入中预算安排优先、城乡建设规划教育优先。除省拨专项资金和城市教育费附加外,今后县政府每年应根据教育发展目标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并保证资金按教育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于省拨教育专项资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及城市教育费附加应简化拨付程序,开设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专户,实行单独核算,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确保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35、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拟在今明两年由县政府负责举办筹措教育基金千万元活动,筹措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36、逐步消化教育合理负债,使学校摆脱债务的纠缠,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
37、县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审核办理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工作,确保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实现《教育法》所要求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县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8、各镇、各部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教育资金,县将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如发现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行为的,则追究相应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九、加强教育督导评估。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
39、着力抓好三项综合考核工作。抓好教育局机关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制订《紫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细则》,抓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水平。加强各镇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认真落实“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教育列入镇、村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把教育工作列入各镇的工作考核范畴,建立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镇参与和管理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各镇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教育、支持教育。
40、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发展基础教育考核评估。从2007年开始,严格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9号)的要求,把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在校生规模列入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价镇主要领导政绩直接挂钩。
41、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积极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保障作用,建立对地区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
42、积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活动。根据省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分步实施,对办学条件经符合要求的学校先一步实行验收认定,对办学条件存在缺陷的学校应限期改进,充实条件再行验收认定。对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进行建设充实,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标准。
43、继续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等级评估工作,规范学校管理,完善办学条件。今年的重点是做好紫金中学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中期督导验收工作。蓝塘中学、柏埔中学、琴江中学、中山中学要积极开展申报市一级学校的工作。
44、积极推进“河源市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指导紫城镇做好创建“河源市教育强镇”申报工作,确保年底验收过关。
十、加强教育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环境
45、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切实提高农民素质,转变农民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
46、各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和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的正面宣传,要及时报道教师队伍中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要对各镇、各学校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作典型宣传,积极打造各镇、各学校的名教师,提升镇和学校的文化品位。营造一个“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执教为乐”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切实加强领导。保障我县教育发展的顺利进行
47、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要将基础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措施,努力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48、建立县、镇领导干部分工挂钩联系中小学校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突出问题。
49、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保障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费投入,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要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及文化市场管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0、坚持依法治教,完善基础教育法制建设。各镇、村及有关县直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教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学校管理,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提高以德治教的自觉性,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学校教育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51、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镇、村及有关县直部门和学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管理,狠抓落实,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重点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倒塌、食物中毒、交通、溺水等事故。要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群防群治,警民合作,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部门联动协作,实现紫金教育新跨越
52、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把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职音。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县为主,部门相互协调,镇、村、校职责明确,政令畅通的教育管理网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教育开绿灯,每年要为教育办一件实事,做到部门联动办教育,兴教重学促发展。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同镇、村加强沟通,共谋教育发展大计,全面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任务,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工作水平;镇、村要充分履行职责,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治安,确保学校、学生安全和教学的正常开展;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继续调动人民群众办教育的积极性,政府与群众携手办学,实行“两条腿走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