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县委决定,新制定《中共紫金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现予印发。请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紫金县委 2007年7月31日
中共紫金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
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如下: 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振云 职责范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县委、人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县委领导班子和县人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县委、人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报告。 3、负责对全县反腐败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 4、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7、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路明 职责范围:对县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县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由县政府发文明确)。
县委副书记叶益明 职责范围:对分管的统战、县委党校、信访、对台、工会、青年、妇女、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谢敬生 职责范围:对分管交通、公路、农办以及联系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负责纠正分管部门乱收费、乱涨价和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4、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慧英 职责范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协助县委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三项任务”以及其他各项任务,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抓好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和纠风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负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 5、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振兴 其职责由县政府发文明确。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伟斌 职责范围:对全县组织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组织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纠正选拔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出现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4、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袁辉强 职责范围:对全县政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政法系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政法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树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良好形象,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4、重视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和落实司法机关“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工作,特别是对司法腐败和“收支两条线”要制订出切实可行具有高度约束力的措施,出现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5、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赖小勇 职责范围:对分管的宣传、精神文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电视调频台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曹炎成 职责范围:对全县武装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武装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4、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叶竞祥 职责范围:对县委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县委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县委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县委办公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负责对县委办公室的管理,负责抓好控制会议、减少发文等规定的落实。 4、负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按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县委常委刘国才(援藏期间不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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