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 营 工 业
1952年,县人民政府将接管南强书店的印刷机组建为县印刷厂,是本县第一家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尔后,陆续兴办了电力厂、松香厂、青溪铁工厂等国营企业。1956年,完成了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67家私营企业参加了公私合营,经过改组迁并,陆续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57年底,有国营企业17家,公私合营企业8家,合作社营3家,工业总产值908.96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主要行业有冶炼、铸锅、松香、电力、印刷、采矿、木材、食品、粮油加工等。 1958年,为利用本地资源,新建有地方国营县钢铁厂、水泥厂、化工厂、九和煤矿等14个厂矿,并将6家公私合营企业和3家集体企业转为国营企业。至1959年底,国营工业有采矿、炼铁、铸锅、农机、水泥、松香、造纸、印刷、煤炭、陶瓷,食品、粮油加工等10多个行业,41个厂矿(其中地方国营30个),工业总产值1624.59万元,比1957年增长78.5%。一些企业因设备不足,技术落后,原燃料缺乏,无法正常正产。1960年,贯彻中央“八字”方针,调整了工业布局,将原燃料不足,产品质量差,成本高、亏损大的县水泥厂、化工厂、纺织厂、九和煤矿等10多个厂矿进行关并或转产。1962年,县地方国营企业仅留20家,职工1301人,总产值696.88万元,比1957年下降23.34%。此后,经过不断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比较合理。1965年,总产值为1135.35万元,比1962年增长63%。 1968—1973年,国营工业发展较快。恢复了煤矿生产,并相继兴办了氮肥厂,烧碱厂、造纸厂、粉酒厂、炸药厂、机电厂、农机二厂、黄塘铜矿、汽车修配厂以及水泥、炼铜车间等企业,生产一批新产品。其中,烧碱、手拖缸体、缸盖等产品填补了惠阳地区的空白。1973年,松香产量10191吨,成为全国第一个松香产量超万吨的县,其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24.7%,成为县财政的支柱,有“紫金干部是松香干部”之说。1976年,全县有国营企业34家,职工3450人,总产值2684.7万元,比1965年增长136.5%。但因当时整个工业布局仍属“战略型”、“支农型”、“小三线”、“三就地”企业,生产计划靠上级安排,大部分原燃材料靠国家调拨,产品靠国家统购包销,亏损靠财政补贴,职工捧的是“铁饭碗”,企业吃的是“大锅饭”,故不少企业经营管理混乱,亏损增加,盈利减少。 1979年,贯彻“调整”方针后,进一步调整了产业、产品结构,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1982年后,开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整顿,并实行利改税,企业自负盈亏等政策,先后对原燃材料缺乏,生产不正常,企业亏损大的锅厂、陶瓷厂、木器厂等企业采取关、停、并、转。对原燃料充足、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进行扩建改造和设备更新。1983年至1986年,县给宝山铁厂、水墩锡矿、林化公司、冶炼厂、造纸厂、宝山水泥厂、粉酒厂、印刷厂等企业投资4000多万元,上了技术革新改造新项目42个,新增了采矿、炼铁、金刚石、结晶硅、浅色松香、彩色胶印、水泥袋纸、压铸铁锅、食用酒精、食品饮料等10多条生产线,使老企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1988年5月,县水泥厂在附城林田动工兴建,投资总额2146万元,年产能力8.8万吨水泥;县缫丝厂在县城秋江路96号兴建,投资总额650万元,年产能力75吨白厂丝。年底,全县有国营企业58家(独立核算31家),固定资产原值6317万元,工业总产值408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6.3%。其中地方国营企业15家,职工3481人,固定资产原值3851.36万元,总产值2954.55万元,实现利润487.8万元,上交税金336.5万元。
第四节 联营与“三来一补”工业
“三来一补”企业。1979年起,本县对外开办“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图来样制作和补偿贸易)业务。当年9月,县二轻专用机械厂与香港智力公司开办小型补偿贸易的炉头项目,合作期6年(1986年9月终止合同),外商投资0.6万美元,累计收入工缴费4.27万美元。1983年8月,县机电厂与香港嘉成毛织厂开办县城毛织一厂,合作期5年,来料加工毛衫,引进设备250台(套),外商投资39.71万元。尔后,外商来本县洽谈“三来一补”企业的项目不断增多。1979—1988年,先后同港澳台客商签订“三来一补”合同共41宗,已履约34宗,引进设备2969台(套),价值117.47万美元,利用外资132.11万美元,收入工缴费128万美元。 联营企业。1985年9月,县发展公司与煤炭部科学院煤矿建井技术开发公司、山西大同矿务局工程处企业公司联营,在县城黄花路办合成材料厂。县发展公司投资30万元,其余两方各投资20万元。合作期10年,主要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玻璃钢瓦等产品。县发展公司负责原材料组织、产品销售和企业经营管理;建井技术开发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山西大同矿务局工程处企业公司负责设备安装和维修。利润分成,县发展公司得44%,其余两方各得28%。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