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 场
第一节 国 营 林 场
1956年2月,县在古竹魁溪始办国营林场,有干部、职工3人,雇请社会工造林管护。1958年起,先后办起桂林、凤安、黄沙林场和古竹东江果林场。至1960年,全县有5个国营林场,场员有1316人;经营面积48.7万亩,其中有林地22.9万亩,非林地3.1万亩。同年,凤安林场更名为下石林场。 1962年体制下放期间,国营林场人员精减,山林下放,经营面积减少。1963年撤销东江果林场。魁溪、桂林林场合并为东江林场,隶属省林业厅;下石林场归惠阳地区林业处管辖。1964年在原乌禽嶂采伐场办东风营采场(属森工企业),有林业用地6.2万亩。1975年县内4个国营林场(包括东风营采场)经营总面积18.9万亩。1981年统计,森林畜积量32.8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积483.6万立方米的6.8%。 1984年国营林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按生产项目、生产阶段或地段承包给职工、家庭或附近农民,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林副业生产,实行林工商产供销一条龙。1988年,4个国营林场职工总人数534人,经营面积15.8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2万立方米。
1988年紫金县国营林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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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名称 |
隶 属 |
林场地址 |
职工总数 (人) |
经营总 面 积 (亩) |
活立木 蓄积量 (立方米) |
建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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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林场 |
省 |
古竹魁溪 |
323 |
109000 |
200000 |
195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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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石林场 |
市 |
凤安下石 |
122 |
30800 |
95254 |
195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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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林场 |
县 |
南蛇岗 |
34 |
12019 |
17118 |
195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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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营采场 |
县 |
九树在上 |
55 |
6653 |
7914 |
195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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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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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158472 |
32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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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 体 林 场
一、合 作 林 场
民国22年(1933年),县政府投资在黄牛挨磨、状元峰办林场。民国27年,增设九寨林场,共有面积3330亩,种有大叶桉、乌桕、苦楝、马尾松等6.5万株。政府每年给予林场200元经费扶持。民国34年(1945年),县内3个林场停办。 1966年1月,惠阳地区林业处、紫金县林业局与凤安公社合办紫金凤安国社合作林场,场址设在凤安鸡龙山。林场山地总面积2.75万亩,范围包括下石国营林场第五工区部分和第六工区的全部林用地,以及佛岭、上坑、黄龙、横排、竹塘5个村的部分山区。山权属国有,由国家按林场造林数量给予投资,由公社、大队安排劳力组织生产,林木收益按比例分成。7月开始,先后在好义公社的宜良大队甘洞坑办起紫金好义国社合作林场;在蓝塘公社杨坑水库办起紫金蓝塘国社合作林场;在古竹公社的槎岭大队办起紫金古竹国社合作林场;在临江公社禾坑水库以北办起紫金临江国社合作林场。至12月,全县共办5个国社合作林场,总面积4.5万亩。 1967年春,惠阳地区林业处在横沥召开国社合作林场场长会议后,古竹、临江2个国社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被撤。不久,蓝塘国社合作林场解散。 1986年由县林业局与义容镇府合资联办梅花岭水果场,有职工15人,经营面积570亩,种下柑橙5万株,培育荔枝、龙眼等10亩苗圃、雇请普宁水果老农承包经营,收益比例分成。1988年凤安、好义2个国社合作林场有职工35人,经营总面积3.16万亩;其中有林地2.81万亩,森林蓄积量2.81万立方米。
二、社 队 林 场
社队林场是在农业合作社和林业社的林业专业队、远征队(组)的基础上建立的。由生产队派出劳动力组成专业队经营,场员带工分回队参加分配,林木收益按各生产队投工数、山价等比例分成。1958年全县先后办起社队林场37个,专业人数1688人,经营山地面积25万亩。1960年贯彻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林业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统称“林业三化”)。全县社队林场扩展到169个,场员2375人,经营面积扩大到237.3万亩。其中,有社办场12个,场员741人,经营山地30.3万亩;大、小队林场157个,专业人员1634人,经营面积207万亩。 1962年公社体制下放,山权下放到原生产队,多数社队林场自行解体。年底,全县公社林场仅剩3个,场员31人;大队林场仅存17个,场员204人;生产队林场22个,场员127人。社队林场面积减至85万亩。 1963年县委、县人委对社队林场的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整顿,把场员回队分配改为在场分酬的形式,采用“以林养林,以工养林,以副养林和长、中、短结合”的办法。同年冬,社队林场又开始恢复,并发展四级办场。共有社办林场8个,场员891人;大队办的72个,场员208人;联队办46个,场员413人;生产队办21个,场员106人。至1964年冬,全县有社队林场1200个,专业人员达7000余人。1965年社队林场人工造杉4.4万亩,占全县造林总面积8.8万亩的50%。1974年社队林场发展最盛。全县共有社队林场1442个,场员7184人。其中,公社林场8个,场员286人;大队办285个,场员4275人;生产队或联队办的1149个,场员2623人。当年造杉5.4万亩,是建国后25年间人工造杉最多的一年。龙窝黄洞大队的“八老耕山队”,平均年龄67岁,连续数年劈山开林带70亩,坚持食住在山,受到省委书记王首道看望和赞扬,队长李福华被选为全国四届人大代表,水墩群丰大队由10位未出嫁的姑娘组成的“铁姑娘战斗队”,以“身居深山望世界,脚踏黄土战自然”的拼搏精神,进山安营扎寨,耕山造林种果,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片造杉2000余亩,种果2000多株。 1975年起,大办采育场,除少数生产队保留小林场之外,社队林场全部纳入采育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继持续了6年。1980年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林业管理体制随着变革,采育场亦消失,所经营的山地及人员划归原社队林场或生产队,实行承包经营。1988年全县仍有乡镇林场27个,村办林场23个,共经营面积45.3万亩。
三、联 营 林 场
敬梓乡田头上村黄小晋,1983年开始,组织本村及邻村8户农民承包官坑山荒山500亩,为期20年,收益承包者与山主85%和15%的比例分成。苏区温帝强、钟海先等166户共承包山地面积5万亩,有杉、松、杂、阔叶树、水果等,占该乡山地总面积30%。
第三节 个 体 林 场
1982年后,全县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林业生产的农户不断增加。全县有不少专业户经营自留山,承包集体或他人的荒山荒地办林场。九树在南乡刘伟平全家17人,8个劳力,于1984年在“五娘埔”、“高圳窝”自己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上开发荒山坡,面积120亩,种下柑桔2100株,菠萝5万株,荔枝150株,杂果、香蕉320株,紫胶寄主树5000多株,造杉2000株。1987年纯收入1.02万元,人平600元。苏区钟竞富承包同村和邻村102户的山地,实行连片营山造林、种果综合经营,收益与山主比例分成。碧河乡叶东才,于1984年自筹资金承包营造荒山荒地1200亩,种下杉1000亩,巴戟50亩,水果40亩。同时,出现了分别以育种苗、种果、种药材等重点经营专业户。1988年,全县有营林专业户8200个,经营面积32万亩,育种苗专业户360多户,共育苗6680万株。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