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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畜牧  水产

 

第一节 畜  牧  业

  建国前,本县饲养的品种有牛、猪、马、羊、狗、猫、兔、鸡、鸭、鹅、蜜蜂等。数量以猪、鸡为多,牛、鸭、鹅次之。
  建国后,本县畜牧业发展几经起伏。50年代中期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方针,县政府向农户发放贷款,鼓励农民发展禽畜生产,饲养量增加,上市产品价格便宜。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猪生产贯彻“公养为主”的方针,社员到集体食堂开饭,私养畜禽严格限量,数量明显减少;集体饲养的畜禽,因饲料不足,管理不善,出栏率很低。1962年起,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对畜牧业生产实行“以私养为主,公养私养并举”的方针,并对交售畜禽产品给国家的社员实行奖售政策,鼓励社员大养猪、鸡,畜牧业生产逐步回升。1966年后,禁止私养耕牛,限制私养群猪、群鸡、群鸭;集体饲养的猪、鸡由于管理不善,发展缓慢,肉食供应长期紧缺。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放开畜禽、蛋品市场价格,畜牧业大步发展。1988年全县畜牧水产总产值3575万元(1980年不变价),占农业总产值的17.8%;出口猪、鸡等创汇30.8万美元。

一、家  畜

  (一)猪
  1.饲养。
  建国前,县人饲养的猪种以本地蓝塘猪为主,其次有少量的惠阳黑猪和兴宁泥陂猪。多数农户采用栅栏圈养,有的白天栓养或放养,夜间赶入屋,与牛或羊同圈,甚至与人共室。春末至冬初,普遍用生薯苗、菜叶、水浮莲、红苕、野菜等作主饲料;冬至春初,以干薯苗为主饲料。饲料均煮熟熬烂后稀喂,日喂二、三次。当肉猪出栏前2个月、母猪产仔前1个月,均加喂大米、蕃薯、花生麸、木薯粉等精料,并增加日喂次数,分别为肉猪催肥和母猪壮胎。因饲料营养不足,饲养周期长,肉猪周岁重量多在60公斤左右,仔猪出窝每头重8公斤左右。养猪业发展缓慢。民国33年(1944年)全县养猪34884头;1949年养82908头,出栏36832头。
  建国后,生猪的饲养政策,实行过私养—公养—公养、私养并举—私养等形式。50年代初,农民粮食充裕,以私养的形式和传统的方法养猪,饲养量逐年增加。1953年为13.42万头,比1949年增长62%。1956年国家对生猪实行派购政策,禁止私宰生猪,当年生猪饲养量降到12.1万头。1957年春,贯彻广东省生猪会议精神,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方针,对养猪有困难的农户发放猪苗贷款和无息贷款,对饲养母猪户划给饲料地,每头1至1.5分地,当年饲养量上升到14.44万头,其中母猪2.3万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养猪采取公养形式,农户私养的猪折价归集体,全县办起不少“千猪场”,蓝塘办起“万猪场”。为解决猪苗问题,采取“见母留种,催情配种”的做法,结果适得其反。集体猪场饲料缺乏,管理不善,疫病流行,生猪死亡量大,1959年仅蓝塘“万猪场”就死去生猪1000余头。1961年全县生猪饲养量为3.51万头,存栏量1.58万头,比1949年分别减少4.78万头和3.02万头。
  1962年开始,贯彻生猪“以私养为主,公养私养并举”的方针,恢复母猪饲料地,划出肉猪饲料地,实行卖猪奖售政策。对困难户养猪实行由生产队预付猪苗款、饲料粮(稻谷)等办法给予扶持。1964年起,推广饲养“长蓝杂交”良种猪,并多次调低生猪派购数,当年发放生猪贷款28万元,使生猪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65年饲养量为15.21万头,比1961年增长3.3倍。此后,由于经济杂交优势利用效果显著,长蓝杂交猪得到进一步推广,饲养量逐年增加。1970年开始,大力推广新法养猪,不少农户采用糖化饲料喂养。后因工序多、效益不明显而放弃。1972年起,生猪派购任务由生产队包干完成,进一步实行队办养猪场。同时,限制发展私人养猪,收回社员自留地和生猪饲料地,取消私人卖猪奖售政策。1977年,县投资8.5万元给贫困生产队建猪舍,全县1566个生产队办起养猪场,集体养猪1.9万头。但大部分猪场因饲料不足,管理不善,亏损大而停办,致使生猪生产发展缓慢。1966—1979年,全县生猪年均饲养量和出栏率分别在16至20万头和25%—28%之间俳佪。
  1980年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队办猪场解体,生猪由个体饲养,自由发展。不少农户和少数圩镇居民、职工家庭养群猪,将传统的熟、热、粗、稀的喂养法改为生、冷、精、干(湿)的喂养法,缩短了饲养期,提高了出栏率。有的采取猪栏、厕所和沼气池合建,或用混合猪饲料喂养,成为养猪致富大户。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政策,放宽宰猪和销售权,进一步调动了养猪户的积极性。1988年全县饲养量为40.58万头,出栏率为38%,比1979年分别增长1.36倍和13%;年养猪5头以上的家庭有1.27万户,饲养期普遍缩短到4至6个月,猪重90至120公斤,个别岁猪重200多公斤。同时,县内开始培育“瘦肉型”猪种。
  2.繁育。
  蓝塘猪原称芙蓉猪,小耳黑背,早熟易肥,皮薄肉嫩,温驯易管,适应性强,耐粗饲,杂交优势显著,是中国的优良品种之一。公猪多在离奶后五、六个月性成熟。每头公猪年配80至200头母猪,日配一、二次,1次配种受胎率95%以上,有生育能力四、五年以上。母猪一般6个月开始发情,持续3至5天,性周期18至21天。初产母猪一般在第二或第三次发情时的第四天开始配种;经产母猪其仔猪离奶后一般3至7天发情,少数10天左右,皆为发情第三天配种。妊娠期112-114天,生育年限8-10年,少数13年。
  建国前,养猪户重视母猪的选育,靠“赶猪郎”赶公猪配种,时有发生母子交配现象,近亲繁殖,造成品种退化。
  建国后,在县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对蓝塘猪进行选育和改良。1958年县示范农场引进“约克”、“盘克”良种公猪作父本,与蓝塘母猪杂交。但因其杂交后代不适应本地饲养,而没有推广。1963年县农业局在蓝塘高车坝建立县生猪育种辅导站,对蓝塘猪进行选育提高和杂交利用。同年冬,蓝塘食品站在凤凰岗办生猪良种场。1964年初,开始对蓝塘猪作全面普查,制定种猪等级鉴定标准,淘汰杂种、劣种,建立蓝塘母猪核心群。同年冬,从惠阳马鞍围种畜场引进“长白”公猪2头,采用人工输精的方式,与蓝塘母猪杂交。1968年冬,精简机构,县生猪育种辅导站撤销。部分人员以及生猪并入蓝塘生猪良种场,场址迁至趟耙岭。尔后,蓝塘生猪良种场易名生猪育种场,饲养蓝塘母猪增至100头,并进行不断挑选培育提高;同时,先后引进“长白”公猪15头、杜洛克公猪2头、汉普夏公猪1头,分别与蓝塘母猪杂交试验。其中,长蓝杂交后代,最适合本县饲养,深受群众欢迎。为满足群众饲养长蓝杂交猪的需要,县食品公司在蓝塘生猪育种场培训了一批各食品站人工生猪配种员。各食品站均饲养有1至6头良种公猪,供应猪精液与本地蓝塘、泥陂等母猪杂交。饲养杂交猪于1972年普及全县。1973年恢复县生猪育种辅导站,与蓝塘生猪育种场合署办公。蓝塘公母猪种经近10年选育,经济杂交优势利用显著,由黑色变为白色杂交猪。1975年普查60天出窝的蓝塘猪苗223窝,平均每窝重112.35公斤,每头重12.05公斤,比1965年窝均重68.85公斤、头均重8.05公斤,分别增加了43.5公斤和4公斤;普查60天出窝的长蓝杂交猪苗170窝,平均每窝重124.95公斤,每头重13.6公斤,比1965年的窝重和头均重分别增加了56.1公斤和5.55公斤。饲养180天,每头长蓝肉猪屠宰平均总肉86.15公斤,比同期饲养屠宰的蓝塘种肉猪平均总肉60.1公斤增加26.05公斤。1978年蓝塘猪被国家列为“中国种猪”之一,全县有母猪1.55万头,产仔猪21.01万头;其中长蓝杂交仔猪16.81万头,占80%。长蓝杂交猪适应性强,粗吃快长,体型高大。蓝塘种猪苗与杂交猪苗除本县普遍饲养外,还流向本省的海丰、陆丰、揭西、五华、龙川、河源、惠阳、惠东、博罗等县,以及湖南、江西、福建等省。据蓝塘生猪育种场1978—1982年试验表明,长蓝杂交一代杂种猪,饲养137天育肥,体重90公斤,日增0.55公斤;蓝塘猪饲养150天,体重70公斤,日增0.453公斤。每增重1公斤,长蓝猪比蓝塘猪减少精料0.215公斤、粗料0.155公斤。1985年全县有“长白”公猪165头,实现了母猪本地化、公猪良种化、肉猪杂交一代化;长蓝杂交猪占全县生猪总饲养量的85%以上,外调猪苗25万头,比1968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70%和30%。
  为适应市场肉食需求,1986年投资14万元,在蓝塘、义容、青溪、九和建立瘦肉型猪苗基地,有长蓝杂交母猪3200头,瘦肉型良种公猪27头,供精点5个。1987年产瘦肉型猪苗(三元杂和级进杂)2.56万头,其中外调出口2.3万头,创汇16.1万美元。“三元杂交猪”瘦肉率较高,胴体瘦肉率达50%—52%,比蓝塘猪瘦肉率35%左右提高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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