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农村税费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此前,省委、省政府自2000年开始,分别在四会、珠三角等地进行改革试点,取得了成效。紫金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03年6月17日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动员会议以后,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至年底,全县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并取得成效:
[农民负担大幅减轻]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镇统筹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了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和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了农业税附加。据测算,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共减轻农民负担约8,710万元,农民年人均负担从原来的161元降为14元,减少147元,减负率达91%。
[农村分配关系逐步规范] 通过农税改革,确立了农业税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税费制度框架,并以负担卡、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向农民公布。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检查监督,建立农税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实行农民事、农民议、农民管,规范了农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
[配套改革有序推进] 至2003年底,完成了本县九树、青溪、洋头3个镇的撤并工作,九树并人龙窝、九和、瓦溪3镇,青溪并人义容镇,洋头并人龙窝镇,完成了省统一规定的撤并镇15%的目标。在“并村”、“并校”方面,县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制订出并村、并校的规划和目标,完成了2所中学的撤并工作(九树中学、黄花中学分别并入瓦溪中学、附城中学)。此外,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方案亦已基本确定。
此次全县税费改革的主要步骤:
[积极部署 加强指导] 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强领导,紫金县于2003年6月23日成立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9月2日进行了部分组成人员调整,由县长叶振云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叶益明、副县长黄仕添、肖振兴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计划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民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地税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和水务局等19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县主要由肖振兴副县长负责,具体责任单位是县财政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28人组成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黄廉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紫金县委、县政府于8月6日召开了全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中共紫金县委书记李为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叶振云作动员报告。会上印发了经省、市税改办审核批准的《紫金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作为税费改革的具体政策指南。
李为民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农税改革是紫金县委、县政府的一件大事,是涉及全县70多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这次农税改革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继土地改革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的又一次革命性变革,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五取消”,即取消乡镇统筹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农业税附加。“一改革”,即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度。“一种税”,即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
叶振云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六项政策包括:1、合理确定农民的农业税负担。根据省的决定新的农业税税率按6%执行。本县根据实际,确定三条核准负担措施:(1)确定农业税计税价格。按省政府的统一规定,以水稻价格为农业税计税价格,本县确定每50公斤的稻谷价格为45元。(2)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合理计算常年产量。原则上按县统计局统计的1998年前5年水稻的平均产量进行评定,非种植水稻的土地按其生产能力折算成水稻的常年产量计算。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经财政部门核实后保持长期稳定。(3)认真核实计税土地面积。县按省的规定,统一制定了农业税计税面积的调整政策,确保农民负担合理。坚持“税跟田走”原则,该调减的予以调减。
2、稳步推进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两税”合并和免征“两税”附加的工作。
3、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一事一议”资金收付制度。对村内事务,年初计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经村民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并实行上限制度,农民人均负担“一事一议”的资金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
4、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省对县实行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制度。
5、合理安排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五保户供养的费用。计划生育支出改由县、镇财政负责安排,镇、村共同使用;农村优抚经费开支和五保户补助,由县、镇共同负担;民兵训练支出由县政府负责。
6、妥善解决农村教育负债和镇村历史债务问题。对用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债务余额,经县严格审核确认后,除省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外,以县为主负担,按有关政策规定筹集资金,拟订计划,逐步偿还;对镇、村其他负债要核实规模、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
叶振云指出,农村税费改革必须配套改革,协调推进。重点是加快镇级机构改革,按质按量完成“并镇”任务;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计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紫金县农村税改动员大会以后,县先后举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知识培训班3期,各镇税改办举共60期,全县培训农村税改的领导及骨干4,360多人次;并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通过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语横幅、设立宣传公告栏、张贴标语、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宣传问答》、结合“省、市大学生志愿者农村税费改革宣传队”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举办报告会、现场咨询、派发宣传单和《致全省农民的公开信》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进行广泛宣传,为群众释疑解难。同时,县税改办派出督查组分赴各镇,各镇也相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农村基层督促检查,确保宣传到位。
[把握政策 扎实推进] 一是抓计税面积的核实。按省的规定,以第2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核实农业税计税面积。二是抓常年产量的核定。三是抓方案、措施的制定。农税改革期间,县先后制发了《紫金县农村税费改革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实施方案》、《紫金县关于镇级党政机关事业站(所)人员定编定岗及人员分流安排的实施方案》、《紫金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实施方案》、《紫金县调整镇、村行政区划方案》、《紫金县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等5个配套文件。四是抓税改政策的落实。县农税改革领导小组及时批复各镇上报的税改实施方案,确保各镇税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抓阶段工作小结汇报。适时召开税改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各镇镇长和县督导组的汇报,掌握工作进度及政策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六是抓督促检查。县税改办派出20个督查组分赴20个镇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各镇的农税改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策不偏离,不走样,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七是抓“并镇”、“并村”、“并校”工作。
[问题与不足] 1、税改之初,个别镇落实政策出现偏差,但及时被县委、县政府予以纠正,促进了全县农税改革政策的落实。2、省、县、镇、村道路改造占用耕地面积过多;山坑田丢荒面积过大,按照“税跟田走”的原则,难于全面落实省核定本县的农业税征收任务。3、由于历史原因,全县农业税面积和常年产量的统计数与实际数之间存在差距,给落实税收带来困难。4、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后,县、镇政府由此而背上沉重的教育负债。5、“并村”、“并校”工作难于推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